劳动仲裁申请书(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来源:深圳立帮律师团 | 作者:杨先立 | 时间:2017/2/15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码:XX。
被申请人:深圳市XX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XX。
法定代表人:XX请求事项:
1、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5473元(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6年06月13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担任淘宝运营职务,双方约定的月工资是4500元+3%的销售额提成,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11月3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申请人支付每月实发双倍工资的差额25473元【2016年07月01日至2016年11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实发工资4500+4643+9246+4534+4500=27423元,扣除2016年07月01日至2016年07月13日的工资1950元(4500/30*13=1950),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11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实发工资25473元】。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特此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深圳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